高血压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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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高血压,糖尿病不用愁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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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愁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不,王大哥近日就遇见了“糟心事”,年前在一次义诊时,王大哥被发现同时患了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长期服用药品。看着家里正在上高中的俩学生,又看看瘫痪在床的老伴和年迈的双亲,王大哥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担。原来并不宽裕的家庭,现在每个月又得抽出来一部分钱去买药。听说现在国家*策好,可以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报销,医院一查,根本不符合申报条件,这下可上了愁!门诊拿药不报销,又是一笔大支出啊!

王大哥的经历

这不刚过完年,王大医院解放路院区内科诊室拿降压药,跟坐诊医生史主任说起家里情况和他患病吃药的事,一个大男人竟也落泪了。

史主任了解了他大概情况后,告诉王大哥看病吃药这事儿啊!根本不用愁!国家针对他们这类人群是有*策的,随后史主任给他讲了关于郑州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策,*策指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经确诊为“两病”(糖尿病和高血压)且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慢病鉴定标准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可选择一家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每月限额报销40元。

现在国家又有了药品集中采购,医院解放路院区好多种降压药和降糖药一盒才几块钱,有的甚至几毛钱,细算一下买过药统筹报销、加上每月补助的40元一共也花不了多少钱。听了史主任的建议,王大哥在医院解放路院区按照流程顺利的办理了“两病”,这下可解决了他的一个大心病了!

“两病”小知识

现在小编就来科普一下“两病”小知识

1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到“两病*策”?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且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及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I型糖尿病鉴定标准的“两病”患者。

2

哪些地方可以申请“两病”?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可选择一家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变更一次,需要更换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由本人或者委托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方可更换。

医院解放路院区作为一家综合医院,所有符合“两病”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前来办理。

3

申请成功后有哪些保障?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月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4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4

如何在我院区申请“两病”?

“两病”患者在医院解放路院区就医时,经门诊医师诊断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我院区门诊一楼大厅收费处填写“两病”登记表(一式二份),由经治医师和“两病”患者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我院区医保科的印章后留存一份,参保居民持“两病”登记表,在我院区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两病”患者自建档次月起开始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5

如果申请的有这一类的慢性病还可以享受“两病”的待遇吗?

已通过鉴定的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和I型糖尿病患者,继续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不享受“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费用不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不计入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费用不计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

申请成功后在我院区购药时必须要带本人医保卡吗?

医院解放路院区门、急诊及住院均开通电子医保卡支付功能,忘记带医保卡没关系,只要一部手机即可完成全家人的医保卡绑定,轻松购药!

让病人方便,让病人放心!医院解放路院区在年将继续竭诚为全市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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