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程度的利民便民,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医院再次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门诊慢特病办理流程。
一是设立“门诊慢特病申报受理处”(医院门诊五楼医保科),医院门诊大厅张贴醒目的指引标识,各住院科室张贴办理须知。
二是Ⅰ类病种及区城乡贫困人员开通绿色通道随时受理。Ⅰ类病种由原来的每周一、三、五上午受理调整为正常工作日随时受理。
三是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理时效。Ⅱ类病种申报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确保评审通过人员次月初即可享受慢特病报销待遇。
四是进一步创新便民举措。Ⅰ类病种及区城乡贫困人员只需将申报材料提交到“门诊慢特病申报受理处”即可在家坐等消息,由受理处工作人员代办,找相应病种专家评审,并确保两个工作日内回复申报人员评审结果。
吉州区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办理须知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暂定为27种,分为二类。恶性肿瘤等8种病种为Ⅰ类病种,精神病等19种病种为Ⅱ类病种,吉州区贫困人员增加12种Ⅱ类病种(艾滋病、老年痴呆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牛皮癣、.系统性硬皮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多发性硬皮病、痛风、慢性骨髓炎、慢性消化性溃疡)。以上病种均有严格的准入标准,申报人员符合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Ⅰ类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执行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比例报销;Ⅱ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统一为90%。
病种(暂定27种)
报销限额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Ⅰ类病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10万)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10万)
Ⅱ类病种:(1)精神病;(2)高血压病;(3)糖尿病;(4)结核病;(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6)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7)慢性房颤;(8)心肌病(原发性);(9)慢性肝炎;(10)慢性支气管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慢性支气管哮喘;(13)肝硬化;(14)慢性肾病;(15)脑卒中后遗症;(16)癫痫;(17)重症肌无力;(18)血吸虫病;(19)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单一病种最高元;两种病种最高元
单一病种最高元;两种病种最高元
二、申办材料及办理流程
1、申办材料:申办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江西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本年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近三年内的就诊记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医务部门印章),复评人员需提交门诊慢特病证复印件。
2、办理流程:
(1)Ⅰ类病种及区城乡贫困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正常工作日随时受理,医院“门诊慢特病申报受理处”(医保科),受理处工作人员统一送至相应专家评审,确保两个工作日内回复申报人员评审结果并划拨相应待遇。
(2)Ⅱ类病种递交申办材料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区城镇职工医院“门诊慢特病申报受理处”(医保科),区城乡居民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医院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医保局次月初会将通过人员信息录入到医保业务系统,划拨全年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评审认定未通过的参保人员由区医保局负责告知并退回申报材料。确保评审通过人员次月初即可享受慢特病报销待遇。
(3)评审认定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吉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