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门诊特殊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接秦都区医保中心通知,年度门诊特殊病鉴定工作已开始,请以下人员前来办理:
1、年参加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患恶性肿瘤晚期、肝硬化失代偿期、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糖尿病及糖尿病伴病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精神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以上病种有效期为5年,年再重新申请鉴定)今年已满两个年度,该部分人员需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的统一重新参加今年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
2、今年新增申请人员注:年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本次不参加鉴定。符合二十七种特殊病病种人员(附后)请于年5月17日一5月21日,带身份证领表。领表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1、特殊病申请表
2、病例复印件(医院病例科红章子)
3、15元鉴定费
4、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陕科大社区居委会(离退处对面)
咨询
二十七种门诊特殊病病种目录
序号
病种名称
序号
病种名称
1
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
15
类风湿性关节炎
2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16
甲状腺功能亢进
3
脑血管病恢复期
17
甲状腺功能减退
4
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18
慢性阻塞性肺病
5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9
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
6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
20
强直性脊柱炎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21
癫痫
8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2
大骨节病(Ⅱ、Ⅲ度患者)
9
精神疾病
23
中重度氟骨症
10
系统性红斑狼疮
24
慢性克山病
11
帕金森综合症
25
肝豆状核变性
12
恶性肿瘤晚期
26
间质性肺炎
13
多耐药肺结核
27
阿尔茨海默病
14
慢性活动性肝炎
陕科大社区居委会
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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