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并发症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关于延长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的公告
TUhjnbcbe - 2021/5/14 17:57:00

关于延长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医保事项“不见面”的非接触办理服务方式,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延长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事项公告如下:

1

对参保人员已申办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且有效期在年10月31日至年3月30日期间的,由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将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延长到年3月31日”,参保人员在此期间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2

在泉医院诊治的“高血压、糖尿病”两项门诊特殊病种按规定终身有效,无需申请延期。

3

除以上业务外,急需办理的请登入“南安行*服务中心”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延长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