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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31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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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业主对本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施工项目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动态管理,以适应施工组织安排的要求。

2、对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严密监控。

3、有效的控制我标段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本项目的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达到任务清晰、程序合理。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装饰工程项目安装高空作业体系。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

四、气象

工程地处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以少雨寒冷天气为主;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春秋季是季风交替时期,天气冷暖多变,干湿相间。

五、地形地貌

工程属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全境地势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

六、高空作业概况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的情

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七、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工程负责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等。

八、高空作业安全隐患

高空作业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一般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或者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物体打击

导致高空作业中物体打击,一般是安全防护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平台物质坠落,使得下面人员受物体打击伤害。

1、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钢架、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4)、跨越未封闭或封闭不严孔洞、沟槽、井坑而失足坠落。

(5)、在孔洞附近施工,场地不平整,人在移动过程中被绊而失身坠落。

2、直接高空坠落原因有∶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踩塌轻型屋面板而导致人员坠落。

(6)、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4、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5、物体打击原因

(1)、不戴安全帽

(2)、防护措施不到为

(3)、施工区域静止行人

(4)、作业时有可能坠落物件

所以,为了避免以上意外发生,现场管理安排好工地的防护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麻痹施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除隐患后方可上岗。尽量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九、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2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2、采用吊架从事高空作业时,应设通道防护围栏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安全帽放在现场不戴,不准安全带绑在腰上不挂。

4、高空作业必须穿工作鞋,不准穿硬底鞋,塑料和带钉鞋。

5、高空作业前要检查架子、跳板、靠梯和防护设备。如有损坏和变形要及时修理加固,不得迁就使用。

6、高空作业前所用材料、工具,不许扔上扔下。材料、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7、高空作业放置设备、材料,不超过安全负荷、堆积材料和操作人员不可聚集在一起。

8、高空作业人员与线路最小距离是6千伏以下1米,10千伏至20千伏2米,20千伏至千伏3米,至千伏4米,如因条件有限达到要求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使用火炉或喷灯,割把、焊把不准放在脚手架或易燃物上。焊接作业的下方和附近严格禁止有易燃和易爆品。

10、在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影响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高空作业。

11、非排除障碍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臂绳索等设施。

12、在高空作业下面或附近如有煤气、煤尘或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13、夜间从事高空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通道畅通,孔、洞必须设置盖板、围栏和明显标志。

14、高空作业施工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施工员了解工程项目的结构及技术安全要求。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15、高空分层交叉作业,层与层之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必要时设安全网。

16、高空吊装、拆卸施工,必须由技术熟练的起重工指挥。所有起重设备、吊具,事先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物件的绑扎要牢固,并不准超负荷起吊。

17、高空吊装,拆卸施工起吊前,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命令交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闪开吊装范围内的现场。

十、安全专项方案

1、基本安全措施

(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2)、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学习现场的安全规定,遵守业主、监理、总包等各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广泛宣传、教育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4)施工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安全规范培训,每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服,不得裸身作业,要穿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鞋,不得穿凉鞋、拖鞋。

(7)、每天早班前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爬梯,电器机械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于低空进行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禁止上岗。

(8)、必须随时携带和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防止机具、材料的坠落。

(9)、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前,首先应对所戴安全帽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安全帽无内衬或内衬损坏,以及帽壳有龟裂、下凹、裂痕等现象,不得使用,应及时更换。安全帽戴在头上时,一定要端正,并拴好带子,往前后倾斜不行,带子翻在帽上或塞在帽子里也不行,未拴好带子更不行。因为安全帽不戴好,万一人从高处坠落,安全帽就容易脱落而失去其保护作用,造成身体伤害。

(10)、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时,尤其是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可冒险作业。

安全带的正确拴挂方法是∶水平拴挂,使用单腰带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绳的挂钩挂在和带同一水平的位

2、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措施要完备、可靠并符合现场实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存有易燃易爆所物质的设备系统或安全门、向空排放门或天然气、氢气放空

管线的附近位置作业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8)、高处作业动火工作必须遵循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

(9)、因事故或灾害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大雪、雾天、夜间、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并经部门负责人报安环部和公司有关领导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部门负责人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环部。

3、临边防护安全措施

(1)安装临时安全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设二道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

应设置立柱,立柱可利用结构或在板内预埋铁件焊接。

(2)张挂好安全网

4、脚手架搭、拆及使用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2)、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3)、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拆卸前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5)、严禁人乘在吊蓝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超载。

(6)、脚手架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7)、搭、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记录。

5、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伤害的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在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预防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人工挖孔桩孔口用混凝土砌筑防护圈,要求宽50公分,高出水平台面30公分。

(5)、完成或为施工的挖孔桩必须用钢筋网盖好。

(6)、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邻边及洞口附近,并且不可妨碍通行。

(7)、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有专人指挥运送到指定地点位置,在起吊机械工作范围内不许闲杂人等逗留。

(9)、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0)、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6、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五必有”∶有边必有栏(在脚手架、平台等的边缘设置防护栏杆);有洞必有盖(作业场所的孔、洞、沟等铺设盖板);有栏无盖必有网(如不设置栏杆或盖板,应安装安全网);有电必有防护措施(与高低压线路、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2)、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按类别,有针对性地、醒目地张挂于现场各相应部位。在洞口邻边等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3)、高处作业之前,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逐项检查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条纹标示,盖板及门以黄或红色标示。

(4)、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拖鞋。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周边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平网及密目网兜底,以后每隔10m张挂一道平网,所有空隙必须做全封闭。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目)网做密封闭,密目网必须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

(7)、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8)、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mm,与地面角度成60°~70°,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7、安全生产教育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各级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层层控制,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管理,并要求每个职工的安全职责是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并能组织他人不违章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所有操作者和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2)、基层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工作的

各项规定,对自己负责的施工区域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抽考、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领导施工区域的班组开展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上报,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重发的防范措施;监督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3)、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场前应接受三级教育,即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和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对于特殊工种应进行专门教育;经常性举行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如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会、分析会、安全技术专题讲座等。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检查工地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特殊工种岗位合格证、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活动记录等安全生产资料;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坚持正确使用;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施工用电的线路、闸箱、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各种材料、物品是否妥善堆放和保管;明火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防火工具和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各交叉施工和工种间配合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8、安全保证措施

(1)、预防闲杂人等随便出入,破坏现场脚手架等施工构配件,并安排安全员每天检查2次以上。

(2)、配套对讲机,进行地面及高空作业,远程遥控指挥,发现安全隐患或工人违反安全作业规范,即刻通知高空作业工人,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员每天晚上记录次日天气,留意气候作业环境,气候不适施工时通知高空作业工人停止施工。下雪天,下雨天,雾天,亦当即停止施工。

(4)、在高空作业中,随着工作垂直面越高,自重重力加速度增加,承载力越小,应减轻工作设备装置装载重量,以防发生意外。

(5)、于工作垂直投影面设置R=5m的警示区,用警示条围出警示区,标上明显的“高空落物”、“闲人勿近”等安全标语。

(6)、于爬梯贴上安全警告牌,爬梯外侧标上警示标语。

(7)、当高空作业时出现故障,当即通知工人在佩带安全绳的情况下,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排除隐患后方可上岗。

(8)、发现其他班组交叉作业出现安全隐患,当即通知管理人员协商解决,排除隐患。

(9)、设定安全奖罚制度,分级处罚,对严重违规多次警告无效者,禁止其进行高空作业。

1)、不按规范佩带安全帽,穿拖鞋,不正确使用安全绳、情绪化等工人,处罚元/人次,并当即要求其改正后方准许上岗。

2)、意高空掷物,不按规范操作施工,多次警告无效者,处罚元/人次,并终止其高空作业工作,记录在案。

3)、对整个施工过程没有违规的工人,工程竣工时奖励元/人次,记录在案。

9、高空作业应急医疗处理措施

高空坠落事故属于常见多发事故。高处作业可分为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高空坠落事故中施工人员从高处作业区域坠落,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空坠落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空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前纵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出现。

物体打击事故也是多发事故,有高空作业的存在就有物体打击事故的威胁,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高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不当。高出掉落工具物料等物品都有可能直接导致下方的工作人员伤亡,可能压断骨头、击昏、出血或直接死亡。

作为应急处理,高空作业发生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医院治疗。

(3)、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摘除义齿,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可用12号粗针穿刺环甲膜,维持呼吸,尽可能早作气管切开。

(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片等。

(6)、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7)、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髓。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

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常有效。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慎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小时为宜,做好标记,注明上止血带时间。

①、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是∶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以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

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②、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10、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应本着以防范为主的原则,对可能引起事故发生的,素进行控制和排除,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有工伤事故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有工伤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安全部门、公司、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抢救伤员。及时抢救伤员,“以人为本”为核心工作理念。

(3)、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安排人员看护,并设立标志警戒牌,防止不知情人员靠近造成扩大伤害。

(4)、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维护好出事周围的正常秩序。

11、安全管理措施

开工前对参加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安全防

护。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课,并结合本项目各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12、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为了在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做到安全可控,防护有效,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望严格执行。

2、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时除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的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高空作业中的安全、工具、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笨重物品必须用绳索传递,严禁抛掷。

7、高空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全部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8、高空作业不得少于2人,1人作业,1人监护。

9、凡在2m以上的高空作业及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10、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11、在管路上施工作业进入位置时,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在同一支柱上二人不得站于同侧上下作业、支柱下在不得有人。

12、悬空高空作业时一般很少有系挂安全带的牢固挂点,这在施工前必须设置安全带的系挂点或安全栏杆等防护设施。

13、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梯杆的外侧、防止坠落。

14、高空作业现场一切孔洞必须加强牢固盖板,围栏或安全网。

15、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必须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以防坠落伤人。

16、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梯子要坚固,并满足作业的高度要求;

17、梯脚坚实,梯子上端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18、踏步步距在30~40cm间,与地面的角度为60°~70°;梯子至少应伸出平台上或人员可能站立的高踏步上1m。

19、梯子底脚要设有防滑装置,顶端绑孔牢固或设专人扶梯,人字梯应拴好下端的挂索。

20、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工人同时作业、不得上下重叠。

21、梯子上只允许一人上下通行,攀登梯子时,手中不得携带工具或物件,登梯前鞋底要清理干净。

22、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

23、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2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2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2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27、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2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2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30、起吊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31、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3、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4、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35、非操作或非排除障碍的人,不得攀脚手架、起重臂、绳索和随同吊物上下。

36、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木、竹、金属管件必须牢固,严禁使用腐朽易折材料。

37、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不得超负荷使用,脚手架踏板之间不得有空隙,并要有防滑措施。

38、凡施工建筑物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随施工层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米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支一道固定的安全网,直到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39、在无法采用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时,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在陡坡施工时要拉好保险绳。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40、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1、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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